上海证券交易所: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兴证券”或“保荐机构”)作为长春中天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天能源”)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,根据《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保荐办法》”)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、道德规范,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,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 作,完成了现场检查流程,汇总了检查资料。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: